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招聘各类人员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10/07/06 来源:tjzj.cn 浏览: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招聘各类人员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的用人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的原则
(一)配置合理、人员精干的原则
学校招聘各类人员,必须根据学校办学实际需要出发,努力做到岗位配置合理、人员精干、办事高效。
(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学校招聘各类人员,一般实行公开招聘,通过竞争,择优录用。
(三)特殊人才采用特殊招聘方式的原则。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可适时招聘各类特殊人才,其招聘方式可灵活掌握。
二、应聘基本条件、岗位条件及应提供的主要材料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应聘专职教师应该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具有硕士学位、通过六级英语水平考试,学习成绩和品行优秀的毕业生;
具有高等院校教学经验、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及讲师职称的教师;
全日制英语专业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通过八级英语专业水平考试,学习成绩和品行优秀的毕业生;
全日制体育专业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通过四级英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学习成绩和品行优秀的毕业生。
2、应聘专职实验员应该具备全日制与实验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通过四级英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学习成绩和品行优秀的毕业生。
3、应聘政治辅导员应该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通过四级英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应聘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通过四级英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毕业生。
(三)应提供的主要材料
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其毕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登有在校期间各门课程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用人部门向人事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填写《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用人申请表》(见附件)。
2、人事部门分析、审核用人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院长。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由人事部门在校园网和地方人才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包括:学校情况简介;招聘岗位的名称和人数、所需资格条件、待遇及用工方式;招聘办法及程序;报名时间、地点和应聘者所需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面试、考试、试讲的时间。